陈志云
陈志云个人资料
陈志云简介
中文名:陈志云
英文名:Stephen C.W. Chan
曾用名:韦家晴
性别: 男
出生: 1958年12月20日
籍贯:广东省罗定
国籍: 中国
宗教信仰:天主教(2011前)、基督教(2011后)
学历:香港大学一级荣誉文学学士(1980主要作品 )
陈志云喜欢打煲呔(蝴蝶领带),曾主持香港电台节目《男人之家》,为香港电台电视节目《铿锵集》担任旁白。现时他为部分无线电视节目旁白,如《向世界出发》,亦在无线收费电视生活台主持节目《志云饭局》。他是素食者,但不是佛教徒。
然而,在香港于2006年开始兴起轻便服装上班的潮流下,现时陈志云在上班及出席一些公开场合时,已比以往较少打煲呔。在一些重要的场合上,大家仍可以看见他打煲呔的模样。
2010年03月11日,因涉嫌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现已停职。
2010年06月22日, 陈志云廉署续保 涉案人钱国伟亲证向无线请辞。
2010年11月16日,电视广播公司宣布,遭廉署起诉的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於即日复职。
2011年9月2日,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潘兆童宣布判决,陈志云等三名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并判决陈志云之所有诉讼费(约500万)由起诉他的律政署承担。无线电视随即恢复陈志云作为广播业务总经理的权责及工作。
2011年12月9日, 陈志云宣布向TVB请辞、计划往外地游学。
2012年3月4日,香港商业电台宣布,委任陈志云即时出任行政总裁。
陈志云主持节目
电台主持
《每一个晚上》
《晨光第一线》
《醒晨》
电视主持
铿锵集
邵逸夫奖颁奖典礼司仪 (2004-
向世界出发 (2006-
志云饭局 (2006-
志云上素 (2007)
旁白:2010喜羊羊灰太狼之虎虎生威 粤语旁白
陈志云与TVB
被廉政公署起诉
北京时间2010年9月16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诉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等3名人士,怀 陈志云表情淡定疑他们触犯贪污及串谋诈骗罪行。这三人包括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丛培昆,及无线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3人将于下周二(9月21日)上午9时半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陈志云离开香港北角廉署总部时表示,已收到起诉通知,并称在适当时候及机会交代事件;被问及心情如何,陈保持笑容拒绝响应。
其中陈志云及丛培昆被控2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以及各被控2项交替罪名,分别是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代理人提供利益。
开庭审理
2011年6月21日约8时40分,陈志云在艺人王喜的陪伴下抵达法院,因涉嫌串谋欺诈,陈志云等人被控五项罪名。控方指出,在无线电视业务的活动和节目中,陈等人涉收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并被控串谋诈骗、提供及收受利益等五项罪。不过,昨天陈志云等人否认了全部罪名,因为证据不足和关键证人没有到场,下午1时,陈志云涉贪案宣布休庭。
明星作证
陈志云否认控罪后,控方希望接下来的审理传召55名证人,并称共有200多件证物。此前,对于陈志云涉贪案,众TVB艺人都选择闭嘴,控方表示,案件审理过程中,黎耀祥、佘诗曼、杨怡、陈敏之、陈倩扬、杨思琦和叶翠翠等著名艺人都将出庭作证。
被爆同性恋
在性取向方面疑云阵阵,一直是陈志云私生活的最大软肋。陈志云于2001年8月以1200万元购入某复式单位,并与同性助理在该单位同居。据了解,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控方将在庭上传召证人,大爆陈志云案发时的私生活丑闻。28岁的丛培昆是台湾人,于2007年现身陈志云身旁,由开始的私人助手变成后来的爱徒,入住陈家,深受陈志云信任和提携,更成为陈志云与一些重要人士饭局应酬中的座上客之一。丛培昆自担任陈志云助手后,被曝不时到陈总寓所过夜,外界一直对其性取向存疑。
最高可判14年
这宗涉贪案最少审理20天,各项罪名如果成立,其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审判结果
陈志云涉贪案最后裁决:罪名不成立 撤销控罪。2011年9月2日上午,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对陈志云做出最后裁决,陈志云罪名不成立,撤销控罪。另外,他及助手丛培昆涉嫌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名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