つ 你不配做我的母亲,你更不配做我的弟弟
2月18日,是我这一辈子也忘不记的一天,这一天的耻辱,我会永远都记得。
整整16年,我才回到父母的身边,但是回到他们的身边和坐牢没什么区别,整天除了让我看书就是睡觉、吃饭,连过年的时候都不要我出去玩,更可恶的是连门都不要我出去一步,我觉得这就是软禁。这些我都可以忍,因为我那时是你们的女儿,所以该受你们管,所有我忍受。我可以眼睁睁的看着弟弟和姐姐出去玩,可以看着他们回来的时候,脸上堆满那种愉快的笑容,可以看到你们脸上只有对他们才能露出的慈祥笑容,这样,我都可以默默的忍受,可是我的自尊绝对不允许谁践踏。
你们可曾还记2月18那天,弟弟乘爸爸有公事出去了,就偷偷拿了一百块钱去上网,去打他喜欢的要命的穿越火线,妈妈你下午回来就发现少了一百块钱,你问我有没有拿,我说我没有拿,你半信半疑,那种眼神我看得出来,就是不相信我。
弟弟晚上7点回来,他消失了一天,回来的时候他就站在我旁边,你问他有没有拿你的钱,他说没有,你便搜他的身,没有搜出钱来,弟弟看向我,你看到弟弟的眼神了,你就认为是我拿的,然后你搜我的身,从我的衣服帽子里搜出了六十多块钱,当时你的样子看起来恨不得把我吃了,所以你给了我一耳光,我踉跄的摔倒在地,坐在地上的我看到弟弟偷偷的笑,你更是说了一句让人绝望的话,你说不是自己养大,始终和自己的孩子不是一种人。然后你转头就走,不再看一眼坐在地上的我。而邻居对我指指点点,真的,我连死的心都有了。为什么就没有人相信我?你们真是是我的·亲人吗?
呵,我的好弟弟,我的好妈妈,你们真的好,呵,弟弟站我旁边,乘我们都不注意把剩余的钱偷偷放在我的帽子里,而妈妈你,不查清事实而打我,凭什么?凭什么?你们有资格吗?
不分青红皂白,是非不分。自己偷钱,诬赖我,你们有什么资格当我的亲人?
我相信你们·会有一天会得到报应,会得到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