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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她——写给我爱的佘诗曼

时间: 2013-01-03 08:47:20  分类: 开心日志  天气:晴天 
十几岁时就发现无论是喜欢还是爱一个人都是非常劳心劳力的事,于是从那时就决定做一个对爱极度吝啬的人。因为吝啬,所以专情,也长情。

有时候会羡慕那些博爱的人,爱得多了,在这个身上领受的缺憾,又会在那个身上得到弥补,就算这一批都不爱了,还可以很快找到下一批可以爱的人。而专情与长情注定了忧心忡忡,患得患失,就像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风险太大,却身不由己。

如此看来,专情倒是比博爱更劳心劳力。于是后来学会了自动克制,只停留在喜欢的层面,不深入下去,抵达爱的深度,可惜爱上佘诗曼却发生我学会这个本领之前,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我一直说,喜欢是需要理由的,但爱不需要。爱一个人,不管对方变成了什么样子,不管你从对方身上发现了多少缺点,你对她的爱都不会发生丝毫改变,甚至还有可能因此加深。因为你发现她不够完美,不够强大,还有那么人热衷于中伤她,而她又总是保护不了自己,你情不自禁地就会对她因爱生怜,因怜生爱。你怜惜她,你痛恨那些恶意中伤她的人,一切都是一种下意识,你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尽管如此,那种真正意义上的追星,我却从来没做过。我只是喜欢远远地看着她,欣赏她,甚至都不需要亲眼见到她。有人说我这样的粉根本算不得粉。的确,假若各个明星的粉都像我这样,那全世界的娱乐圈只怕都要清静得好比夏日的午后,叫人昏昏欲睡。不过,这依旧是一个个人选择的问题,她带给我的疯狂,你只是不知道而已。

直到现在,每回在电视上看到她,还是会心跳加速,两眼放光。就像少女时期见到自己喜欢的人,想要将自己的感情勇敢地公告天下,偏又闪闪躲躲,畏怯不前——因爱故生怖。

一直觉得爱是一个人最大的弱点,因为爱,所以珍惜备至,惶恐不安,理智尽失。我不愿让人看到自己的弱点,哪怕是强装,都要装得强大无比,所以爱她就变成了一件极其隐秘的事。我佯装漫不经心地瞒过了所有不熟悉的人,就算是对着十分亲密的亲友,也是含糊其辞。

这几年经常会回想爱上她的过程,发觉世间有些爱真的不是日久生情,而是一见钟情。第一次见她是《倚天屠记》里的周芷若,那时还没看过金庸的任何一本小说,也没看过任何一个电影电视剧版本的《倚天屠龙记》,但是第一眼看到她的周芷若就喜欢上了她,这是一种神奇的磁场。

此前喜欢一个演员,从来都分不清自己喜欢的究竟是演员本人,还是演员演的角色,唯独对她再明了不过,我是喜欢她的角色,但爱的是她本身。现在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一个又小又破又旧的黑白电视机里看到了她“新妇素手裂红裳”时那片惨烈的红,一切都那么神奇。或许,爱原本就是一件神奇的事。

《倚天屠龙记》、《碧血剑》、《岁月风云》,到了《岁月风云》,终于演变成一个死忠脑残粉。直到现在,秀风依旧是我心目中无可替代的No.1。

最初爱她的那几年很寂寞,这种寂寞是一种暗恋却无处诉说的寂寞,后来终于找到一个排解的方法,就是用文字将这些情绪记录下来。每个热爱写文章的姑娘心里都被寂寞拥堵得满满当当,写出来是她们唯一可以宣泄的方法,就像《诗经》中那句话“维以不永伤”。

今年过年回家时看到以前写的一本又一本手稿。粉红色封面的廉价软皮本,写着写着纸页就会片片散落下来,最后勉强凑合在一起,好像一堆残破的碎纸,对我而言却珍贵无比。她和她们一起陪伴我走过最寂寞最难堪的岁月,让我学会了怎样去将寂寞变成快乐,怎样去忍受痛苦与难堪,怎样保持心境的平和,怎样完全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

但是,如果可能的话,我更希望她和我都能被人捧在手心里爱惜,不用那么辛苦,不用逼迫自己强壮得像个男人,不用在被人误解,受了委屈之后还要佯装若无其事,由得人继续误解。我情愿我们都能皈依家庭结婚生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作者信息

昵称:伊梦
性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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