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日光。文/夏七夕
一眼万年。大抵说的就是她。
只是,那个让她一眼便记万年的人,永远都不可能是他。
就算他有只手遮天的本领,也掌控不了他们相遇的时机。
晚了一分,晚了一秒,便是晚了一辈子。
他们注定成不了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那束光。
【壹】
2004纽约春夏时装周。
T台的光芒璀璨还犹在眼前未尽褪去,转眼被几个黑人堵在布赖恩特公园附近的小巷子里,慕莎沉醉在T台华服上的心思被打回形,扭身想逃,可前后左右的退路顷刻间全被机车堵死。她心一沉,知道是遇上了纽约街头的飞车党,在劫难逃。
缓缓后退,双腿不自禁地轻颤,她害怕得要命,却竭力让语调平静一点:“钱都给你们,放我走。”
他们无非是为钱财。
可她的钱包寒碜得令抢劫的人都羞愧,有人狠狠咒骂一句,伸手便来扒她脖子上的项链、耳环,最后伸向了她的小礼服裙。
慕莎尖叫一声,死命抱住身体,破口大骂:“王八蛋!”
话音刚落,脸便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巴掌,那人拼劲全力,一股浓稠血腥缓缓滑入嘴角,双手被反绑,小礼服最终被扒走,他们又粗鲁地抢走她的鞋,吹一声响亮口哨,扬长而去。
机车轰隆隆一溜烟消失在暮色中,巷子里安静下来,静得慕莎只听见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她蜷成一团,紧紧拥住身体。
她对自己说,不要哭。可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淌,滚烫烫的全是屈辱,打在裸露苍凉暮色中的皮肤上。
不知过了多久,一只手忽然按在她肩膀上,慕莎条件反射般尖叫,挥手的刹那听到有个声音在说:“Are you ok?”
低沉动听的嗓音里是善意的担忧。
慕莎身体又缩几分,恨不得手臂可以将裸露在外的身体全包裹住,她拖着哭腔近乎恳求地说:“Go away!”
肩膀忽然一暖,身上已多了一件衣服,长款男式开衫毛衣刚刚好将她整个人包裹住。慕莎顿住,缓缓偏头,谢谢未及出口,只怔怔地盯着身旁的人看,竟然是他!
“南迁……”
“你认识我?”南迁蹙眉,记忆中似乎并没有见过眼前的女生。
何止认识,他是她的偶像。
慕莎一点也不意外会在时装周遇见南迁,只是没想到会以这样狼狈的姿态。
他在国内是赫赫有名的时装设计师,年少成名,作品令人惊艳。慕莎曾见过他一次,是在服装学院的毕业设计发布会上,那时她还是刚入校的新生,那次他以学长的身份参加,发布会结束后,校方请南迁到小礼堂为学弟学妹们传授经验,席间忽然有人问:“外界都传你是天才,你认为自己是吗?”语调里多少带了点故意的成分。
南迁倒是从容,微微笑答:“你们谁是一出生就会做衣服的?”顿了顿,说:“我更信奉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就是这样简单的一句话,瞬间将慕莎击中。她的印象中,才华横溢的人大抵都有点高傲、坏脾气、难以接近,南迁却是个例外。
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吧,从喜欢他的设计,到喜欢他的生活态度,奉为偶像。
“一年前,我见过你。”慕莎裹紧衣服,轻说。
南迁见是同城人,又是小学妹,表情不自禁便柔和了很多,伸手搀她:“可以走吗?”
慕莎借他力量站起,脚上钻心疼痛却令她一个趔趄,南迁扶住她,略一犹豫,说:“唐突了。”一把将她打横抱起,问她住哪儿。
慕莎将头埋在南迁胸前,鼻端幽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淡淡香水味,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再次淌下来。心里的滋味无法言说,是异国他乡街头巧遇的惊喜,是冰凉暮色中一件衣裳的温暖,是仓皇无措绝望时的一双手,是一个温暖的怀抱,是侧耳聆听到自己不规律强烈跃动的心跳声。
她不知道的是,这也是她一生劫难的开始。
【贰】
慕莎眼尖,一眼望见机场出口处那个熟悉的身影,她低了低头,侧身夹在几个旅客中,想溜出去,可林越已快步走至她面前,冷着声音笑说:“纽约之旅可愉快?”
愉快你大爷!慕莎翻个白眼,抬头时已换上笑脸:“很愉快……”侧身飞速往门口跑,撞了人也顾不得了,林越也不急着追,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刚跑出门,已有人在外面候她,牛高马大的男人挡在她面前似一堵墙,她认得,是林越的司机,她一咬牙,抬脚狠狠踢向他的双腿间,然后不要命地往停车场方向跑。
如果人能预知将来的事,她宁愿被林越抓住,也绝不会选择跳上蒙让的车。
身后林越的司机已经追过来,心下一急,眼角扫过不远处一辆明黄色敞篷跑车,一对男女正欲上车,她跑过去,截住正拉车门的美女的手,使劲往旁边一推,闪身坐进去,低声说:“开车。”
蒙让正在接电话,看也没看副驾上的人,发动油门,车子如离弦之箭。
上了高架桥之后,蒙让挂断电话偏头问:“美人儿,晚上想吃……”嘴角笑意遁去,“喂,你谁呀?”
她揉了揉眉心,不知如何解释。
电话在此刻突兀响了,慕莎低头看了眼屏幕,叹口气,接起,凉寒的怒意至线那端传来:“你以为逃得掉吗?”
她答非所问:“林总,新的设计图下周一会准时送抵你手上。”
那边沉吟片刻,恶狠狠地收线:“最好对得起那张入场券!”
慕莎知道,林越对那张时装周入场券并不多在意,只是咽不下被她捉弄的这口气。
十天前,她去他公司送新的设计草图,瞥见桌上的邀请函,纽约时装周素来大牌,邀请的都是时尚界名伶,慕莎知道林越的服装公司在本城数一数二,没料面子这么大。
她心思一转,破天荒地主动邀林越一起晚餐。他有点诧异地望着她,最终还是应了约。那天的晚餐,她在他的酒杯里丢了药,趁机掠走了他口袋里的邀请函。
她忌惮他吗?自然是,以他的身份地位,捏死她犹如一只蚂蚁。可她有她的筹码,他公司每季新品设计发布会上,主打款的设计出自她手,署的却是林越的名字。一年前将自己的作品投去林越的公司是慕莎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之一,原本以为石沉大海,隔几个月却发觉自己的设计被细微篡改之后成了他公司新一季发布会上的新品。她愤怒找去,结果却在林越无耻的一句“你认为别人会相信你呢,还是相信我?”中颓败而归。
他早将她调查得一清二楚,欺辱她是孤女,知道她为了交服装学院昂贵的学费拼命四处打零工,在给了一巴掌之后,又抛出诱人的承诺——支助她大学一切所需费用,毕业后送她出国深造。代价是,一纸四年的背后枪手合同。
慕莎恨得咬牙切齿,可并无其他选择,她自小就明白,总得用一些来换另外一些。
突然的急刹车将慕莎飘荡的思绪拉回,偏头,看到驾驶座上的男人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一双桃花眼里尽是甜腻的暧昧。
第一眼,慕莎就不喜欢蒙让。
“谢谢你载我一程。”她解开安全带,试图开门。另一只手比她更快,覆在她手背,摁住了门柄开关。轻飘飘的话语随之响在她耳畔:“你换走了我的女伴,就这么一走了之?”
“抱歉,刚刚真的很急。”慕莎往后靠了靠,试图收回手,蒙让却捂得更紧,身子也跟着前倾几分,他的气息喷薄在她鼻端,清冽的薄荷药香,并不难闻,慕莎却只觉得讨厌。
她的头退抵椅背再无退路,蒙让的脸愈靠愈近,眼见他的唇即将压上来,慕莎将脑袋狠狠往前一撞,趁他吃痛,飞速拉开车门,丢一句“人渣”,而后扬长而去。
身后,蒙让摸着额头,眼神追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嘴角似笑非笑。
【叁】
后来慕莎常常想,她与南迁、蒙让之间的纠葛,大概真的是命中注定的一场劫难,躲也躲不掉。
在赶制完给林越的设计图之后,慕莎拿着南迁借给她的衣服去找他,在纽约分别时,他并没有留国内联系方式,但不要紧,城市这么小,想要找一个有名气的人,并不太难。
南迁创立了自己的品牌,据说因为他讨厌经营公司,只在城中设了几个专柜,慕莎循着地址找去。
刚推开门,便被店里的情景惊住了,室内凌乱不堪,有人正粗鲁地将左边那两排架子往地上推,衣服散落一地,女营业员吓得尖叫,一边手忙脚乱地去捡地上衣服,一边拖着哭腔恳求那人:“蒙先生,别这样……”
慕莎认出了蒙让。
这时,南迁从店铺内室推门而出,他没有看到伫立在门口的慕莎,走到蹲在地上的营业员身边,说:“你先下班吧。”
继而对正摔得起劲的蒙让说:“够了么?”语调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令慕莎忽然明白了一件事,他们两个认识!
她犹豫着是否先离开,以免令南迁尴尬。
可脚步却在蒙让的拳头狠狠往南迁脸上砸的片刻掉转了方向,那时那刻,她脑海里什么也有想,只是下意识地飞扑过去,倾生平最快的速度,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南迁前面……刹那间,慕莎只觉痛得快不能呼吸,有浓稠的液体从鼻孔流出,滑入嘴角,脑袋嗡嗡直响,眼冒金星,阵阵昏眩朝她袭击过来,有人接住她往后倒的身体,恍惚间听到有两个声音同时低呼。
“是你?!”
再醒过来时,已是黄昏,夕阳的余晖从落地窗外照进来,将室内氤氲成暖橘色,光线恍惚得令慕莎有不知身在何处之感。
从沙发上坐起,看见南迁正背对着自己在整理那两排被推倒的架子,蒙让已经离开了。偏头,望见茶几上放着一桶冰块以及毛巾,慕莎伸手摸脸颊,左脸颊及眼睛都浮肿起来,刚触碰到便钻心疼痛,忍不住轻哼了一声。
“你醒了。”南迁回头,走了过来:“还好吗?”他蹲在她面前,夹出一些冰块包在毛巾里,敷在她脸上,动作轻巧而温柔,令慕莎忽然想起在纽约的那个夜晚,他送她回旅馆之后,又买来跌打药,也是这样温柔地帮她揉肿得老高的脚。
刹那间,她仿佛一点都感觉不到痛了。
他是良药。
“为什么?”南迁忽然问。
“嗯?”
“为什么这么傻,去挡拳头。”在她脸上游走的冰块忽然顿住,他直直望着她,眼里全是震惊,从来没有见过像她这样不要命的女孩子,也从没有人为了他这么不顾一切。
为什么呢?
慕莎问自己,可无论问多少遍,她都无法回答。有的时候,人在做某件事时,心永远比思维更快行动。
可她却回答南迁说:“你不用在意,就算是还你在纽约帮我的情。”
【肆】
从南迁店铺出来,没走几步,便被人拦住,抬眼,竟是蒙让。慕莎下意识往后弹开几步,避之如蛇蝎。
蒙让的开场白如同他的突然出现一般,令她惊了又惊:“你爱他?”
要等好一会,慕莎才意会过来他说的那个他,是南迁。
神经病!在心里咒骂一声,慕莎绕开他,继续往前走,却被蒙让一把拽住手臂,她也恼了,狠狠甩开他:“疯子!”
“是呢,我真是疯了,”他收紧力道,将她拉近一点,微微偏头附在慕莎耳畔轻说:“否则,怎么会对你一见就钟情了呢。”
语调轻佻得令慕莎头皮一阵阵发麻,她抬脚,对准他的脚狠狠踩下去,他手一松,她快步跑开。
隔几日,慕莎在市中心等公交车,一抬眼,看见马路对面一辆眼熟的明黄色敞篷跑车,遇红灯停下,车内俊男美女正上演赤裸裸的当街热吻。
慕莎嘴角扯出一抹嘲弄,心想,不知道那位美女是否也听过这一句——
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呢。
走到学校门口,慕莎怀疑自己眼花,揉了揉眼,蒙让的跑车依旧停在那,明黄色绚丽而嚣张,惹得来来往往的学生纷纷侧目,他也不介意,自顾靠在车门上吸一支烟,先前那名身材火辣的美女已不在副驾上。
他怎么在这?跟踪了她坐的公交车么?慕莎心一惊,装作没看见般目不斜视地往学校里走,蒙让快步挡在她面前,嘴角勾出一抹笑:“请你吃晚饭。”语气不是征询而是肯定。
“让开。”慕莎冷冷开口。
“脸还有点肿呢。”他看着慕莎还未完全消肿的脸,努努嘴。
慕莎抬头瞪了他一眼,她才不信他来是为了那一拳的歉意。
果然,他又开口:“你与南迁是什么关系?你们在交往?”
“那你们又是什么关系?”慕莎挑了挑眉,不答反问。那天他像个疯子般砸南迁的店,拳头恨不得置人于死地,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令他那么失控。
“不关你的事。”蒙让哼一声。
“那我与他什么关系,好像也不关你的事吧?”
“你……”蒙让气结,伸手一拉,将越过他打算离开的慕莎一把扯了回来,力道过重,手一松,慕莎整个人被强大惯性带出好远,狠狠跌在了地上,一阵刺痛从手肘处传来,手臂磨去了一层皮,有血迹渗透出来。她抬头充满恨意地狠瞪蒙让,这个人大概是她的煞星,见一次,伤一次。
蒙让楞住了,伸手想去拉她,脸上却忽然挨了一拳,他来不及看清楚施拳者,紧接着一拳又砸了过来,而后才听见南迁咬牙切齿的声音:“蒙让,你还是不是个男人,竟然对女孩子动粗!”
慕莎被眼前的状况吓得傻住,她不知道南迁怎么忽然冒了出来,更令她震惊的是,一向温和的他此刻的表情真的好可怕,紧握的拳头微颤,嘴唇紧抿,似乎是怒到极点。
蒙让抹了抹嘴角的血迹,慕莎怕他动手,赶紧起身挡在了南迁身前,他却只是深深望了眼南迁,又望了眼她,嘴角忽然勾起一抹莫名其妙的笑,那笑容森冷又充满嘲弄,丢下句:“真是有趣极了。”便转身走了。
慕莎松了一口气,转头对上南迁充满愧疚的脸。
“对不起。”他望着慕莎手臂上的伤口,轻说。
“这次与你无关。”慕莎摇了摇头,顿了顿,迟疑着问:“你与蒙让?”
有片刻的沉默,慕莎懊恼自己不该问,他却忽然艰涩地开口,语调里充满无奈:“他是我哥,养父的儿子。”
慕莎怔住,他也是孤儿?忽然间她心里微微一痛,是感同身受的心疼,原来他们都是被这个世界抛弃的人。她仿佛可以预想出,这些年他寄人篱下的心酸,如同自己这些年磕磕碰碰的成长一样。
是从那一刻起吧,慕莎望着眉头紧蹙一脸哀伤的南迁,在心里发誓,这辈子会尽自己所有,来守护这个人。
【伍】
什么叫做阴魂不散,慕莎算是深刻体会到了!
刚走出多媒体教室,便看见停在小径上那辆明黄色跑车,以及靠在车上享受着来往学生目光洗礼依旧气定神闲的蒙让,揉了揉眉心,第一百零一次狠狠咒骂:靠,神经病!
真不明白他是抽了什么风,自从上次挨了南迁两拳之后,便阴魂不散地缠着她,他本事大到可以开着辆跑车在校园里横冲直撞,更将她的课表打探得一清二楚,她在哪儿上课,他的车便停到哪栋教学楼外。她躲了他整整一个月,原本以为他很快腻烦这种游戏,倒是低估了他的耐心。
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校园论坛上甚至有八卦者开了专门的讨论帖,一派热火朝天,勾出了众多无聊学生的八卦欲,势头越来越猛,甚至人肉出了蒙让的身价背影,自然而然,灰姑娘慕莎也逃不开被人肉的下场,她的身世被赤裸裸地揭露,有好事者甚至拍了她长大的福利院的照片……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很多女生纷纷跑来找她取经,怎样勾住钻石男?如何掳掠花心大少的心?
慕莎平静的生活被搅得乱七八糟,如果事实真是如此,她也就认了,可慕莎心里很清楚,蒙让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这次她没有像往常一样转身绕道,而是径直朝蒙让走去,他仿佛料定她终会上他的车,没有惊讶,也没有惊喜,嘴角只勾出一抹志在必得的笑:“常听人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原本不信……”
“说吧,到底想怎样?”慕莎打断他。
“一个男人讨好一个女人,你说,还有什么目的呢?”他倾身帮她扣上安全带,清冽的薄荷药香淡淡地喷薄在她鼻端,轻轻的语调里是无尽的旖旎暧昧。
慕莎身子一颤,往椅背上缩,伸手企图推开他,却被蒙让一把扣住她的手腕:“真挫败呀,你难道不知道三番两次拒绝人是会令人伤心的么?”脸上一副受伤模样,半真半假。
慕莎甩掉他的手,冷声说:“这种话还是留给别的女人吧。”
“哎,你这人真无趣。”蒙让不再逗她,发动引擎,“饿了,先陪我去吃饭。”这人变脸快如翻书,转眼又换成冷漠霸道的语气。
慕莎哪有什么心情吃东西,对着盘子里的牛排半点胃口都没有,抬眼瞪对面的人,倒是胃口好得很,她只想速战速决,喝口水,开门见山:“蒙先生,我自知没那么大魅力让你如此大动干戈。大家心知肚明,我也不饶弯,你三番两次找我,无不是因为南迁。”
蒙让举在嘴边的酒杯停了停,勾起嘴角:“女孩子太聪明了不太好。”
慕莎没理他:“可是,就算你与南迁之间有些心结,你想让他不好过……”
“有些心结?”蒙让语气一冷,厉声打断她,握高脚杯的手指蓦地一紧,字字句句仿佛带了杀气:“慕小姐,对不了解的事情,不要自作聪明妄下论断!”
慕莎被他浑身凝固的煞气怔住了,眼前这个男人并不像表面那么好说话,甚至有点可怕,但她凭什么要怕他?她的生活本就与他无关,非要扯出点关联,不过是她喜欢的那个人与他是兄弟。对于他与南迁之间的事,慕莎有所耳闻,城市这么小,打听有钱人的八卦总是比较容易,简而言之不过是一出狗血的豪门偶像剧,蒙家老爷子偏爱养子,名下大部分财产拨在南迁名下,作为正宗太子爷的蒙让自是吞不下这口气,处心积虑与南迁为难。
片刻沉默后,慕莎再度开口,语气放低了许多:“蒙先生,当我恳求你,别再打扰我的生活,更何况你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我与南迁……并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关系。”如果他是抱着抢走南迁喜欢的女人以达报复之目的,那真的无此必要,南迁对她再温柔,也从未讲过喜欢的话。
“是不是那种关系,有没有意义,都由我来判断。”从向来温和隐忍的南迁对他怒极挥拳的那一刻开始,他便预料到这将是一场精彩好玩的游戏。
心一沉,慕莎气得恶狠狠地嘲讽道:“好歹你们也是兄弟,为了一点钱不顾手足情谊如此不择手段,你这人还真是差劲!”
周身空气似乎在瞬间冷冻起来,慕莎捏紧包,准备在蒙让发怒之前赶紧开溜,可他寒意笼罩的脸忽然扯出一抹若有似无令人不安的笑:“一点钱?钱可是好东西,否则以慕小姐的才气何苦去帮林越做枪手呢,是不是?”
“嘭”一声,慕莎手边的水杯应声落地,发出尖锐的响声,那响声仿佛一把利剑,划在她心尖。
“我怎么会知道是吗?”蒙让身体往前倾了倾,靠近慕莎的耳边,轻飘飘的话语灌进她耳膜里:“我看中的女人,情不自禁便多关注了下。”
慕莎紧紧咬住嘴唇,手指缓缓握成拳:“卑鄙!”
蒙让坐直身子,无所谓的笑笑:“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女人。”笑意敛去,冷声开口:“离开南迁。”
“做不到!”慕莎唰地起身,她最痛恨被人威胁。“你爱怎样就怎样吧,再也不见!”说完提着包转身离开餐厅。
身后是蒙让清冷的声音:“别后悔。”
她不后悔,有的只是对他的恨。
当隔日林越将她叫去公司,一个耳刮子狠狠扇在她脸上时,慕莎这辈子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恨一个人的感觉。
她抹了抹嘴角的血迹,看着眼前怒气冲冲的林越,冷静地说:“消息不是我放出的,信不信由你。”
林越将他们签的合同撕得粉碎,纸屑纷纷扬扬地砸到她头上,颤抖着手指着她:“只要我在服装界一天,你休想再有出头之日,滚!!!”
慕莎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终究作罢。在等在公司门口沸腾的大批记者面前,此刻一切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她没料到蒙让如此无所顾忌,竟连林越都不忌惮一分,直接将消息捅给了媒体。
望着慕莎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林越眼里划过一丝阴鸷可怖的光,拨了一通电话。
慕莎从后门出了公司没多远,便被人一个刀手砍在后脑勺,晕过去的前一秒,恨恨地咒骂,林越,王八蛋!
【陆】
慕莎在头痛欲裂中缓缓转醒,心下一惊,慌忙低头检视自己的衣服,见一切如常一颗心才放下来。抬眼打量周遭,此刻正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室内光线略显昏暗,客厅的灯光隐隐约约投射进来。
这是哪儿?慕莎起身,抚着依旧疼痛不已的后脑受走出房间,一眼望见沙发上一个背影,手里正端着一杯酒轻轻摇晃,那人听到声响回头,惊得慕莎眼睛睁老大,思维立即清晰,厉声说:“你怎么在这里!”
“这是我家,你说呢?”蒙让嘴角轻扬,缓缓往嘴里送一口酒。
慕莎冷笑:“你安排的这出好戏,可真精彩。”他早知道林越不会放过她,等在那救她呢,但死都别想让她感谢他。
“谢谢。”蒙让无耻地接她一句,慕莎要极力忍住才没让自己扑过去抽他,拾起沙发上的包,转身想离开,蒙让却忽然开口:“慕小姐,我们谈一个交易如何?”
慕莎背脊一僵,交易,又是交易!她没转身,冷冷说:“现在你还有什么筹码跟我谈交易?”
“有没有,现在断定似乎还为时过早,”他手一杨,扔了一个东西到她面前,“你看过这个之后再决定。”说完,他起身,看也不看她一眼便开门走了出去。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慕莎死都会抵御住自己的好奇心,不去捡脚边那张碟片,可那时那刻,蒙让的话仿佛对她施了魔法般,她弯腰拾起碟片,将它塞进DVD,然后她看见了电视屏幕上出现了这个世间最恐怖的画面,看见了令她这辈子都无法从将之从脑海里消除的场景……
她捂住嘴巴,想要尖叫,却发觉喉咙仿佛被人死死掐住般,半个音节都发不出来,浑身开始抽搐,颤抖得不可遏制,瞳孔死死盯着屏幕中那张熟悉的脸,无限放大,再放大……
她发疯般捡起茶几上沙发上一切东西,狠狠往电视屏幕砸去,最后,跌跌撞撞地跑去将电源与灯光掐掉,她缩在黑暗中抱紧身体,蜷缩成一团,依旧止不住浑身的颤抖,心里的冷一阵卷过一阵。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铃声突兀响在黑暗中,仿佛凶铃,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慕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眼屏幕上闪烁跳动的“南迁”两字,她手一扬,手机摔出好远,发出清脆碎裂声响,世界又安静了下来。
过了一会,听见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客厅的灯再次被拉亮,慕莎疯了一般朝走进来的蒙让扑过去,长长的指甲划开在他脸上,蒙让晃过神,将她双手牢牢钳住,狠狠往前一推,慕莎摔倒在沙发上。
“考虑得如何?”他声音冷漠得不带一丝温度。
“你想要什么?”一字一句从她嘴里吐出来,字字带恨。
“看来,你比我想象中更爱他呢。”他轻蔑的笑。
“离开南迁是吧?好,我答应你。”她的声音气若游丝。
“离开?”蒙让轻笑一声,“那是昨天的提议,我给过你机会,是你不懂把握,现在嘛……”
“你想要什么!!!”慕莎咬牙切齿,低吼。
“**从宿舍搬到这里来。”
身体一个虚晃,慕莎扶住沙发强逼着自己站稳,手指缓缓紧握成拳,指甲深深掐进肉里,甚至听得见指骨轻颤的声音,过了许久,慕莎才听见自己冷到极致的声音:“你真是个禽兽,不,禽兽不如!”
“随便你怎么说。”蒙让脸色微变,语调却依旧波澜不惊,他不再理会慕莎,走到吧台倒了一杯酒。
重重的摔门声过后,慕莎的身影消失在客厅里。
蒙让握着酒杯缓缓转头,望着满室的狼藉,喝酒兴致全无,单手撑着额头,先前的冷漠气势消失殆尽,身体在灯光下宛如颓势,喃喃:“怎么会……她怎么会……”
这些年来,他身边的女人来来往往,见多了虚情假意,逢场作戏,却没料到会遇见一个慕莎,到底要多么深爱,才会愿意为一个男人挡拳头?到底要多么深爱,分明恨得咬牙切齿也心甘情愿为他承受一切。
他忽然有点羡慕起南迁来。
而这羡慕有几分,对他的恨便增加几分。
【柒】
从裁剪室出来,一眼就望见倚在走廊尽头的南迁,慕莎脚步顿住,怔怔地望着他的侧脸,脚步仿似灌了铅。她转身,往另一头走,手臂却忽然被人拉住,“是真的吗?”他语调低迷哀伤,令慕莎心里微微一颤。
来得可真快。慕莎闭了闭眼,也是,蒙让的目的本就在南迁,这出游戏原本就是三个人的戏份,少了一个,都无法演下去。
“明知故问做什么。”慕莎回头时,脸上极力挂了微微的笑。
“与我有关?”他太了解蒙让。
“呵,南迁,你太高估自己了。”
“你爱他?”话落,又极力否认掉:“不可能。”
“我还有事,先走了。”顿了顿,说:“还有,以后,我们不方便见面了。”说完,转身,南迁却一把拽住她,“你明知道蒙让是什么样的人,每个女人在他身边的保质期不超过一个月。”
慕莎挣脱他的手,“这是我自己的事。”不待他再出声,飞快地跑下楼,一直跑到厕所里,靠在格子间的门上,所有的伪装纷纷卸甲,眼泪再也忍不住地大颗落下来。
她以为他跑来会对她说,别去,我也喜欢你。诚然这一句也改变不了任何。可他却只是冷静分析那个人有多花心,就像一个朋友那般提出忠告。
她原以为,爱一个人,是自己的事,得不得到对等的回应,没有多大关系,可为什么此时此刻,心里难过得快要死去。她甚至开始问自己,这样为他到底值得不值得,可爱情哪有什么值不值得呢。从纽约夜色下的那一眼开始,她的心便不再属于自己。所谓一眼万年,大抵说的便是她。她没有爱过人,不懂得该以怎样的方式才最恰当,可她曾在心里对自己承诺过,这辈子会尽自己所有,来守护他。
慕莎只觉像是到了世界末日,她浑身剧烈的颤抖,手指深深掐进蒙让的背里,指甲上沾染了湿意,鼻端闻到血腥浓稠的气息,胃里翻江倒海,想要大哭,大喊,喉咙却仿佛被人死死掐住般,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脑海里空白一片,只有恨,唯有恨,无休无止的恨……伴着窗外豆大的雨点,一声一声敲打在胸腔里,深入骨髓,此生难忘。
【捌】
自那晚之后,慕莎再也没有开口同蒙让说过一句话,也不出门,吃很少的东西。从早到晚蜷在沙发上或者坐在阳台上发呆,整个人虚无得仿佛不存在一般。
一个月下来,体重直线下降,原本圆润的脸颊瘦成了瓜子脸,脸色苍白,眼窝深陷,身体再也抵抗不住,病倒了。
蒙让将一碗热气腾腾腾的粥与药端到慕莎床边,见她连眼皮都没动一下,忍不住便句句冰冷:“怎样?他淋成了肺炎,你心痛成病了是么?”
南迁……肺炎……是呵,那么大的雨,身体再好的人也是抗不住的吧。
“喝掉。”蒙让将粥递到她嘴边,慕莎忽地一阵强烈反胃,迅速跳下床冲到厕所里一翻狂呕,却什么也没吐出来。
蒙让愤怒跟过来,“我煮的粥就让你这么恶心么……”他神色一凛,抓住慕莎的手:“你……”
顾不得她的挣扎,拦腰将她抱起,径直往停车场去,车子一路驶向医院。
病房门虚掩着,门卡上写着病患的姓:蒙。
慕莎贴近门,听到一个虚弱的声音在说:“让儿,你终于肯原谅爸爸了吗?”那人说得极为吃力,还伴随着轻微咳嗽。
蒙让没做声,面无表情,看着床上这个他恨了十几年的人,在他生命垂危的这一刻,心里的滋味复杂难言。
病床上人朝他缓缓伸出手,他怔怔地望着,那曾是他多么渴慕的一双手,迟来了这么多年的温暖,他微颤地握住,却在听到他接下来那句话时,心再一次狠狠地坠入至寒冰窖:“南迁呢……你可不可以让他来见我……”
“好,好,好得很!”蒙让咬牙切齿:“我让他陪你一起去!”
慕莎的心猛地跳了下,轻轻推开一点虚掩着的门,蒙让甩掉病床上的人的手,怒极转身,见了门口的慕莎,浑身一僵,而慕莎却在他移开身子的刹那,看清了病床上那个人的面孔,她浑身如遭电击,脸上肌肉不受控制地抽搐起来,阵阵恶寒自脚底一路蔓延至头顶。
她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蒙让那么恨南迁的原因……
短短数秒,慕莎却宛如站了一个世纪。
南迁……忽然想起什么,慕莎不要命地往楼下跑,去追蒙让,她跑到门口,他已经发动引擎,车子如离弦之箭,一闪而过的脸上是她从未见过的阴鸷。
慕莎跳上街边一辆摩托车,冲师傅大吼:“快点,快点好吗!”一边掏出手机,拨通那个烂熟于心已很久没有拨过的电话号码:“南迁,你是不是在总店,是不是?”
“慕莎?”南迁的声音里带了哽咽,他已经有好久好久没有听过她的声音,他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再联系他了。
“蒙让刚刚有没有找你?”慕莎急问。
“嗯,我们约了见面。”
“别去!”
“怎么了?”
“不要去!”她急切的话语被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割成一块一块,似她的此刻的心一般,慌乱得不知所措。
“我们的事你别管了,”南迁叹口气,“回头再打给你。”
“你们约在哪?”趁南迁挂断之前,慕莎大声喊。
挂了电话,慕莎拖着哭腔催促摩托车司机快一点,再快一点。然后指着一条条小道,让他抄捷径。司机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一句,赶着去赴死一样。
他一语成谶。
慕莎赶到他们约定的南迁店铺附近的地下停车场时,一眼望见南迁站在入口旁,而蒙让的车,宛如一头失控的猛兽,卯足了所有力气,从马路上飞驰而来,她如同帮她挡拳头那次一样,倾生平最快的速度,飞奔过去,一把将他狠狠往旁边推,然后直直站在那个位置,迎着愈逼愈近的刺目车灯,在大片惨白的灯光中,她似乎透过光晕看到蒙让惊恐的脸,似乎看到他拼尽全力想要扭转方向盘的方向,耳畔似乎听到南迁的嘶吼声,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
就让所有的罪恶与纠缠不清的命运,都停在此刻吧。
就让所有的爱与恨,都让我一个人带走吧。
真的好累,好累,好累……
【拾】
蒙让抱着昏迷过去浑身浴血的慕莎在医院里横冲直撞,绝望的嘶吼声响彻在寂静的医院大厅:“医生,医生,救救她!救救她!!救救她!!!”所有的冷静在这一刻尽失。
手术室的灯唰地亮起,蒙让坐在走廊外的椅子上,看着自己满手沾着的全部是她的血,双手止也止不住地狠狠颤抖起来。
我做了什么?
我到底对她做了什么?!
脸上忽地一痛,衣领被追过来的南迁提起,拳头重重落下,一拳,两拳,三拳……蒙让倒在地上,嘴角与鼻子纷纷溢出血来,他跌跌撞撞的爬起,拳头狠狠地还回去,招招用尽全力,他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恨他。
为什么他生命中重要的人,一个个都被他抢走,都因他而受到伤害,因他而殒命。
手术室的灯亮了整整一个晚上,慕莎被推出来的时候,整个身体都被厚厚的纱布缠绕着,她身上肋骨多处断裂,被车抛出去时,大脑撞击到墙壁,受到极大冲击,生命暂时无忧,只是能否醒过来,还是昏睡一辈子变成植物人,医生也没有把握,全凭病人的意志力与天意了。
病人的意志力……蒙让抓着她的手苦笑,医生不知道,他一句话,简直毁掉他心中所有希望。他比谁都清楚,慕莎一生求死,又哪里来的求生意志力。
但他不会放弃她。
所有一切关于昏迷不醒的病人的治疗方式,他统统都试一遍。又将她从医院迁往最好的疗养院,再好的看护都不放心,他寸步不离守在她身边,这是他欠她的债。
寂静的病房里,无所事事的午后,他坐在病床边给她讲他自己的事,从有记忆开始,一直讲到现在。一天一点点,断断续续,很多永远不想再想起,永远不想与人提及的事情,在昏睡的她面前,那么轻易地便吐露了出来。
蒙让没有发现,当他讲完一段长长的故事走出去时,慕莎的眼角有泪悄悄地落下,缓缓没入她的头发。
这大概是慕莎听过的,最凄厉的一个故事。
十五年前,有个流落街头的十岁小男孩,靠偷窃为生,有一回,他偷窃一位先生时,没有成功反被抓住,那位先生见他身手灵活,眉目清秀,便将他带了回去,收为养子。
七年前,这位先生的太太无意中发现一件令她惊恐到绝望的事,那就是丈夫竟然与自己一直亲厚有加的养子做出违背天伦的事……她承受不了这个巨大的打击与耻辱,纵身一跃,从三十楼的高空,狠狠地坠落……
那个十岁的小男孩,是南迁。
当日蒙让丢给慕莎看的那张碟片里,缠绕在一起的两个身体,是南迁,以及蒙让的父亲。
真相永远这样赤裸裸的不堪,而且残忍。
蒙让的母亲,因南迁而死。他的家庭,自此破碎不堪。他以前有多喜欢这个半途闯进他生活的弟弟,后来他对他的恨,便有多凶猛多深刻。
她睁开眼,怔怔地望着消失在门口的蒙让的背影。
是的,她一早已醒过来,只是,宁愿深睡永不醒,也不想面对这些纷纷扰扰的事。所以,一直装做昏迷,断断续续地听了他从小到大的故事。
忽然间对他所作所为都能够理解,只是慕莎明白,心里的结以及根深蒂固的恨,并没有那么容易解开与原谅。
他与她之间,纠纠缠缠这么久,他带给她的伤害,并不是一句情有可原,便能够一笔勾销,重头再来。
她理解他,但永远无法原谅。
蒙让最后一次见到慕莎,她依旧装成昏迷不醒的状态,那已经是车祸之后的第三个月。他给她带来一个消息——南迁患了艾滋。
“他的生命所剩不多了。这就是报应对吗?”蒙让轻轻地说:“无数次,我恨不得他去死,可是,慕莎,为什么我一点也不快乐呢?”
他握着她的手,将头轻轻伏在她的身上,良久良久,宛如一个受了伤找大人安慰的孩子。
当他在傍晚时分再次走进病房时,慕莎已经不见踪影。
他看着空荡荡的床铺,似是明白了什么,又似什么都没有明白,只感觉胸口忽然被谁挖了一个硕大的黑洞,有凌厉的风呼呼地吹。
有什么东西,脱离他胸腔而去,再也找不回来了。
【拾壹】
2010纽约秋冬时装周。
慕莎穿着自己设计的小礼服,从秀场出来,经过布赖恩特公园外的小巷子,暮色苍凉,巷子里没有一个行人,寂静得令她恍恍惚惚看见6年前那个苍凉的黄昏,有一只手在她最绝望的时候按在她的肩膀,温柔地对她说:“Are you ok?”
偏头的刹那,一眼万年。
只是,这个苍凉世间,再也没有那个人,对她温柔一笑,借她一个温暖怀抱。
南迁的最后一程路,是她陪着他走过。
那年,她从疗养院不告而别,去医院找正在接受治疗的南迁。
他整个人仿佛一夕之间变了个模样,瘦得快要让她认不出来,只是那温柔的神色依旧如初,他见她好端端站在他面前,将她紧紧搂在怀里,想起她飞扑过来将他推开的刹那,声音忍不住轻颤:“你不怕死吗?”
“我怕,但我更怕失去你。”慕莎泪如雨下,大颗大颗砸下来。
她知道,她终归要失去他了。
后来,在他的强势要求下,她帮他办了出院,带他去了她从小一直长大的福利院。他精神好的时候,就与她一起,教孩子们画画。
福利院在近郊,空气很好,附近有个农场,吃过晚饭她与他一起去散步,两个人都不说话。南迁其实有很多话想对她说,可关于他的过去,他难以启齿,他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她,十岁之前那种不堪回首的街头讨生活的经历,被人欺辱、殴打、每天每天饿肚子,被人鄙夷嫌弃的眼光刺透岁月年轮,如影随形,像永恒的噩梦,在往后许多年,甩也甩不掉。直至后来遇见了那个人,他带他离开那种梦魇般的日子,他给了他一直渴慕的那个世界,温暖的家庭,有兄弟姐妹,给他最妥帖的保护与照顾。只是后来,一切变得那样令人不堪……如果说他非自愿,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吧……他以为此生大概也就这样了吧,直至遇见了慕莎,从未有人为他那样不顾一切,从未有过的情愫慢慢在心里滋生……
情动,原是如此美妙的事情。
只可惜,上天已不给他机会,他唯一一次对她袒露心迹也只傻乎乎的低声说了句:“我想我恋爱了。”不知所云,莫名其妙。不知她有没有听见,有没有听懂,但愿她没有听见罢。
因为这样的他,已没有资格再对她说喜欢,已没有资格给她幸福。
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是并肩散步时,微微偏头,深深记住她最美好的模样。
来年暮春,南迁的身体每况愈下,基本上吃不下东西,头晕头痛严重,精神甚至开始出现轻微的异常。
他状态最好的时候,对慕莎说:“我想再去一次纽约。”那是我们相遇的地方。后一句,南迁没有说出来。
在纽约的那几天,南迁的状态变得特别好,带着她逛了许许多多的服装品牌,对她说,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便是能够将自己个人品牌开到纽约。
在纽约的最后一天,他们租了辆车前往旧金山,南迁想去金门大桥,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桥之一,他很早就想去,可很多次来美国,都无缘错过。
只是,这一次,他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金门大桥下的海平面,常年雾气缭绕,美得如梦似幻,南迁当着慕莎的面,纵身一跃,犹如奔向一桩虚幻的美梦。
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慕莎,下辈子我希望自己干干净净的遇见你。
慕莎捂住嘴巴,浑身颤抖得发不出一个音节。
南迁,南迁,你怎么可以如此残忍。
她的心同他一起,遗落在金门大桥下的海里,再也没有拾回。
后来,她留在了纽约,这是有他的国度,她留下来陪他。
26岁这年,她终于在这座繁华如梦的城市里有了自己的品牌,她是纽约服装界的MISS M,她是华人设计师的骄傲,才华之余,圈子里更津津乐道的是她的冷艳,她甚少笑,就算笑起来,那笑容里也是空空洞洞的。
人人都觉得她高傲,人人都不明白,也无需明白,因为这世间唯一能左右她情绪的那个人,已遍寻不获。
他是劫,是难,是她的快乐与忧愁,亦是她此生都戒不掉的爱之瘾。
他是她生命中的一束光。
自他走后,她的世界万籁俱寂。
再也没有爱恨。
【尾】
只是慕莎永远也不会知道,在大洋彼岸的另一端,有一个人,这些年来,时时刻刻都在关注她。
对蒙让来说,她亦是他生命中的一束光。
自她离开之后,他的世界万籁俱寂。
只剩深深深深的想念。
这辈子,他欠她两句话。
——对不起。
——我爱你。
-END, 大家好,我是林小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