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一个男领导之前说过的话。他与槽糠之妻分开,二婚了。多年后谈起来这事,对前妻没有一点怀念或不忍。只说,因为身处职位不同,社会地位不同,阶层不同,在无共同语言。所以与她分开了。及其自然,顺理成章。
似乎也不无道理。
可是感情呢?
男人是没有深情的吗?
你可以为了某些事情轻而易举的把感情抛下,把妻女抛下,除了说一句对不起,还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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