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告之我:不
放弃该放弃的是无知。我也一直在想,是吧,我一直很无知,从认识他那一刻,不,是从爱上他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已经陷入万劫不复,得知他有女朋友,
努力想逃开,却陷得更深,
时间越久,爱他越深。半年后,他告之已成婚,心里的伤口一下子被扯得生疼,无药可医。人家都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
伤痛,可是,不知道能不能治疗这种绝症,越想
忘记,他在心里的位置就越清晰。每每想离他远远的时候,他就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生生撕扯你快结痂的伤口,疼得你死去活来。如果世上真有那种叫做“忘忧草”的东西,我会毫不犹豫吃下去忘了他,然后等着伤口愈合重新开始新的
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