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福#【乐小米】梧桐那么伤[6]
第三章 十八、不留!
我带莫帆和胡为乐去卫生所检查了伤口,买了药。看着莫帆被胡为乐打掉的那颗雪白的牙齿后留下的黑洞,满心惆怅,我想,怎么我爱的人都这么伤痕累累呢?一如麦乐,一如莫帆。
还有白楚。
我宁愿相信白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与半死不活的溪蓝如此相依为命,也不要相信,他就是爱溪蓝,爱到她是废物他都视如珍宝。
我将莫帆送回学校,给他和胡为乐买了大堆的零食。莫帆张了张嘴巴想跟我说点什么,但是最终都憋在肚子里面。
胡为乐的鼻梁上贴满雪白的纱布,像小型的富士山,他对我笑,说,纯洁,你别担心了,我们不会再惹麻烦的。
我离开的时候,莫帆犹豫再三,才拉住我的衣襟,他的声音,很小,很小。他说,姐,我一天吃两顿也可以,一顿也可以,姐,你不要去酒吧了,那样不好。说完,他的脑袋重重地低了下去,转身,离开。
我哑然地愣在原地很久,才回过神来,回到学校。
一个人走在风里,就像一张纸,随时会想,会不会有那么一阵风吹来,让我找不到自己原有的方向呢?是不是真的是这样,有时候,我们比纸还要单薄,还要没有力量。
回到寝室,我并没有见到麦乐,所以,我就安静地靠在床边,听校园里的广播,那个男声很清澈,清澈得就像泉水,就像白楚的眼睛。
我喜欢白楚的眼睛,喜欢他的手指,喜欢他皱眉时的样子,确切地说,我喜欢他的一切。是的,他的一切。当然,他的溪蓝除外。
麦乐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月亮已经圆满得不成样子,让我想起纪戎歌的朋友张志创那只被莫帆打成满月的眼睛。
麦乐是沉默的,所以,我也不敢跟她说话,生怕打扰到她。其实,我很想回到曾经。这个时候,我肯定会张牙舞爪地告诉她,哎呀,纪戎歌有个蛮帅的朋友哎,叫张志创,是个小警察哥哥呢。我想,麦乐肯定也会张牙舞爪地蹦起来!哎呀!长痔疮?我靠,他们一家是不是也太有文化了呢?
可是,这不是曾经。所以,我只能安静地看着麦乐,看着她咕嘟咕嘟地喝水,看着白开水从她的喉咙中如同利剑一样贯穿。
那天夜里,月亮挂满半个窗边,麦乐一直安静地躺在床上,眼泪在她眼中一遍一遍地湿润,然后干涸,再湿润,再干涸。
第二天是周末,阳光发疯一样照在玻璃窗上,影影暗暗的一路下来,千疮百孔的模样。那天,麦乐一直在抽烟,我的视线中,除了她迷蒙的眼眸就是她吞吐而出的烟圈。一会儿给自己泡一杯很浓的咖啡,一会儿跑下楼去拎一瓶啤酒仰脸而入。
我握住她的手,我说,麦乐,你疯了么?这样做对小孩不好的!
麦乐冲我笑笑,眼睛里透着一份薄凉的悲哀,说,反正是留不住的,就是我再珍惜,也留不住!莫春你知道不知道!你知道!你妈的你还给我在这里唧唧歪歪地提!你真不是好鸟!说完,她继续傻了一样地喃喃,没人管它的死活!没人管它会不会健康!莫春,我留不下它的,莫春……
我眼睁睁地看她这么做,眼睁睁地看着她抱着自己的膝盖哭。
他们说,人孤独无助的时候,抱住自己的膝盖,会有抱住整个世界的感觉,当时的麦乐,在试图抱住一个世界么?冰冷的、无助的世界。
半天后,我拉起麦乐。我说,你告诉我,他是谁!我绑了他去跟你领结婚证!就是我剁碎了他也把他剁成一张结婚证!老娘不活了,老娘也要让你把小孩留住!
麦乐抬头看看我,一巴掌推在我脑袋上,说,莫春,你个傻瓜!你真是个傻瓜!天下怎么有你这样的傻瓜!
说完,她就抱着我狠命地哭。
麦乐的不稳定情绪一直持续到中午,在此期间,我一直试图跟她说些什么,来分散她的注意力,要她好过一些。
我跟她讲纪戎歌和张志创在派出所被莫帆打得满眼青紫。麦乐就张张嘴巴说,哦,可惜了纪戎歌这么好看的男人。
我跟她讲,胡为乐那高挺秀气的鼻子被打折了。我说,真可惜啊,那么好看的一个小男孩。
麦乐眼珠都不眨一下地说,莫春,我觉得胡为乐对你有意思哎。
她这句话直接把我噎死了,我心想,算了,我幸亏没说动物园的那只河马生了一只小河马。那么她肯定也会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地对我说,莫春,我觉得那只小河马是母河马为你而生的。
但是,突然,发现自己有些掩耳盗铃,胡为乐确实说过: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哦。就当我不知道好了。
最后,说得太累了,我们彼此在阳光下依靠着彼此,安静地坐着。麦乐说,莫春,我饿了。
我就傻乎乎地跑下楼,去餐厅给麦乐挑她喜欢的饭菜。
我一边在路上狂奔,一边心心念念对自己说,莫春,你一定要保护到麦乐,你一定要!
可是,等我拎着热呼呼的饭菜回到寝室,却已寻不见麦乐的影子。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十九、鲜血一样的颜色!
我四处寻找麦乐,我以为她会去酒吧或者歌舞厅放纵自己。但是现在这个时间,中午,这些场所肯定是大门紧闭的。
我给白楚打电话,我一边流泪一边说,我说白楚,我找不到麦乐了!你快来啊。倒不是因为我多么想在白楚面前表现娇弱,而是,麦乐是那个可以让我的心瞬间抽疼的女子。
我以为白楚会说,莫春,你好好找找,我得照顾溪蓝,我离不开。
我都想好了,如果他这样对我说的话,我会直接对他吼,我说,让你的溪蓝见鬼去吧!姑奶奶早就盼望她死了!如果她死了,我就卖身去做道场!
可是,白楚没有拿溪蓝做借口,而是沉了一下声音,问我,麦乐什么时候不见了的?莫春,你现在在哪里?我这就去找你!你别哭,好不好,别哭。
这是白楚给我的第二次的暖。
第一次,是五年前那副毛皮手套,这个陌生男子给我的最温暖的笑。
第二次,是今天。他居然为我的朋友而焦灼,为我的眼泪而担心,他会这样的为我揪心,他说,莫春,你别哭,别哭好不好。
那么,亲爱的白楚,我是不是可以当做,在你的内心里,始终有那么一个地方,是属于我的,哪怕只有那么小小的一点。就因为这一点点,就可以让我有继续喜欢你的勇气和动力。
白楚出现的时候,我的眼泪流得更多了。
白楚心疼地看了看我,伸手,试图将我拥入怀里,但是却在手掌落在我肩膀的时候迟疑了。
现在的白楚,是别人的男子。
哪怕他眼底的温柔再浓,脸上心疼的表情再生动,他都是别人的男子,是那个叫做溪蓝的女子的男子,而不是我的,不是喜欢了他这么多年的我的。
白楚轻轻地抬头,擦掉我脸上的泪水,声音有些低沉,他说,莫春,别难过了,我们会找到麦乐的!
可是,我和白楚一直找了一个下午,都不曾见到麦乐的影子。
正当我和白楚陷入迷茫的时候,感觉自己的整个身体开始蜷缩,连平常伶俐的大舌头也开始蜷缩,小车男纪戎歌的电话既严肃又活泼地打了进来。
他在电话那端气急败坏地说,于莫春!赶快来将你朋友拖走!这个女孩现在估计是疯了!
我急忙将舌头揪出来拉直了问,纪戎歌,是麦乐么!她现在在哪儿啊?
纪戎歌的声音满是懊恼,说,是她。火凤凰!
我和白楚什么话都没说,就直接飞车火凤凰,我想,纪戎歌怎么就这么神通广大呢?为什么和我有关联的人,他总能第一时间给我报上情报来呢?从莫帆到麦乐。难道他是传说中的未卜先知?
总不可能是他暗恋上我了吧?然后时时刻刻出没在我会出现的地方,只为能见我一面?
灰姑娘的传说不是没有,但是,何以幸运到我头上啊?
我是那种买十个苹果会买到八个烂的一个长虫子另一个不烂不长虫子但却是酸不拉唧的主儿。
白楚在开车,很无意地问了我一句,他说,莫春,那个,纪戎歌是谁?
我就絮絮叨叨给他介绍了半天,还解释了半天。介绍的是这个人是如何的玉树临风、家财万贯;解释的是我是多么的对这样的男人毫无兴趣,我是对我自己最初喜欢的人多么忠贞不渝,就在我差点要说出,这个人就是你白楚的时候,白楚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医院里的来电,说是溪蓝的病情出现了反复,要家属赶紧回医院。
白楚的手,有些抖动,最后,他重重地合上手机,加快车速,将我送到火凤凰。他说,莫春,咱赶快找到麦乐,我还得回去看溪蓝,她的身体出现了很大的不适……
我暗自窃喜,却也满腹惆怅,我很小声地问,溪蓝不会出事吧?其实别看我低眉顺眼的,其实我巴不得她出事!
哎,我难道果真是这样不可救药的恶毒吗?
白楚看了看我,摇摇头,叹气,不会的!
在火凤凰门前,见到走来走去的纪戎歌的时候,白楚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很轻微的皱,淡淡的,散了开来,无影无痕。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二十、麦乐,下辈子让我做男子,让我来娶你,保护你!(1)
纪戎歌睨着眼睛看了看白楚,下巴微扬,纯黑色的眼眸闪过一丝挑剔的光,他很小声地对我笑,呀?这么快,钓到金龟婿了?
我只是惦记着麦乐,所以,也没有来得及问纪戎歌,你这么鄙视这类地方,怎么今天会在这里出现?
我见到麦乐的时候,她正在舞池里热舞,歇斯底里!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拿着烟,酒水淋在她的身上,让她在灯光下看起来像只支离破碎的蝴蝶。
我拉住她,我说,麦乐,你疯了么!你想毁了你的小孩么!
麦乐看看我,脸色苍白得异常,她看看自己的小腹,说,有小孩?在哪里?莫春,你告诉我,它在哪里!说完,她就放肆地笑,酒精的麻痹下她几乎是胡言乱语乱说一气,小孩,已经被我杀死了。莫春,你看看,我的手上面,是不是还有血啊?你看看。
说完,她的身体摇摇欲坠,我下意识地伸手扶她,迷离的灯光之下,我突然发现,她浅蓝色的牛仔裤上布满了可怕的阴影,鲜血的模样,狰狞殷红!
当这片殷红落在纪戎歌和白楚眼中的时候,就像是一道狰狞的伤口一样,令他们的表情深深刺痛了。
尤其是白楚,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泪影。
是不是,搞文艺的男青年,都像白楚这样,如此善感呢?
早知道他如此喜好“支离破碎”或者“伤痕累累”,我干脆跳崖自杀算了,换得他如此回眸如此动容!
纪戎歌上前扶麦乐的时候,看着我望向白楚那幽怨的表情,唇上荡开一丝很不屑的笑,隐隐约约,勾在他诱人的唇角。
二十、麦乐,下辈子让我做男子,让我来娶你,保护你!
麦乐一直安静地躺在医院里,像一只苍白过头的蝴蝶。中午的那场手术后,她摧残自己一样的剧烈运动导致了她的身体大出血。
我就在她的身边,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感受着她身体从睡梦中带出来的悸动,还有她跳脱在眼睫毛上的惊恐和不安。
我突然那么心伤。
我竟然一点儿也保护不了她!
我知道,肯定是那个男孩不肯要这个孩子,所以,我的麦乐,也只能在这样无可奈何的情况下,让自己的身体四分五裂,和这团血肉生生剥离!
就在眼泪掉下来的那一刻,我突然看到麦乐一直凝重的脸上划过一丝笑,那么浅淡,却发自内心。是什么呢?是梦到那个小孩对她笑了么?梦到他有黑白分明的眼睛还是梦到他柔软的胎发呢?
那一天,我十九岁,麦乐也十九岁。
那一天,巨大的血滴在我和麦乐的身体上,结痂,生痕,久久难愈。
白楚就在我的身边,我却不能对着他放声的哭泣,我不是溪蓝,我没有这个权力,他也没有这个义务。
我一遍一遍梳理着麦乐绵软的头发,一边自己对自己说话,我说,麦乐,等下辈子,我做男子,让我来娶你,保护你!
麦乐醒来后,白楚已经离开,纪戎歌在我身边像一个卫士一样伫立着,当然,他的眼睛已经由烂桃变成了紫桃,为此,他还特意戴了一副墨镜,来保持自己玉树临风的姿态。
麦乐傻傻地看了他一眼,笑笑,不说话。她又看了看眼睛红红的我,说,莫春,你哭什么哭?老娘我还没死呢!老娘要是真死了,说不定你还得意哪!老娘的那些“存款”可就都成了你的了!
我看着麦乐,故作坚强的麦乐,当着纪戎歌的面,哭得肝肠寸断。
白楚离开前,看了旁边的纪戎歌一眼,眼神之中有些碎冰一样的冷漠。
我的眼睛几乎冒泪了,这一切都掉在了在一边看光景的纪戎歌眼里。虽然他没说什么,但是他嘴角那抹不以为意的笑,却飘忽着,游离着。
我傻乎乎地逗麦乐开心,我说,麦乐,你看,白楚在溪蓝重病之时还陪着我,你看,我是不是很有可能在未来的日子代替溪蓝成为白夫人啊?说完,我就冲麦乐笑,我知道,这个笑很难看。
果真,麦乐说,莫春,你笑起来跟傻瓜似的。太难看了。
在一旁的纪戎歌突然笑出了声音,说,她本来就是傻瓜,笑起来更傻瓜。鬼都看出来了,那个白楚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你还在这里自己骗自己,不可救药!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二十、麦乐,下辈子让我做男子,让我来娶你,保护你!(2)
麦乐看了看纪戎歌,然后嘴巴闭得紧紧的,沉默不语。
我白了纪戎歌一眼,我说,你走!这里不需要你!
纪戎歌仰着脸,几乎是在用鼻孔看我,他说,呵呵,还真没见过莫春你这么过河拆桥的人!需要我的时候,就那么火烧火燎地给我打电话,不需要的时候,就这么无情地一脚把我踹开!他说“需要”两字的时候,故意极其暧昧。
麦乐抬头看了看两眼喷火的我,又看了看温吞而笑的纪戎歌,低着头,不说话,任凭我俩用眼睛相互厮杀。
我说,纪戎歌你干吗去那种你都不屑去的风月场所啊?你是大律师,你多清白啊!
纪戎歌还是一脸迷人的微笑,他说,啊,怎么?我去监督我的债务啊!你可是欠了我一百大洋的债务啊!我能不担心吗?既然担心,我当然会去你常出没的地方蹲点了。
我冷哼,不就一百大洋吗,难道还得我天天喊你“少东家”不成?
纪戎歌笑,唇角微微一勾,啊,你就喊我“少东家”吧,“大雪封门十几天”的话,我就不要我那一百大洋了!
麦乐的手伸入口袋,试图掏钱帮我还债,却被我一把拉住,我说,别理他!这个人太得意了!
纪戎歌看了看麦乐,巨大的墨镜之下,是他得意非常的眼睛,他说,你别替莫春还钱了,你瞧她这一脸不乐意的表情哎,她不想还钱的原因就是想我天天来找她,天天和她有关联,然后,她可以天天看到我!是不是啊,“少东家”的“喜儿”啊!
我的脸被他呛绿了,刚要抬脚,纪戎歌大概想起上次被踢中要害的苦,就跑到了远处呆着,他笑,继续他的兴致,哎呀,莫春,你千万不要在你的好朋友面前,做这么下流的动作啊!要做咱也私下里做!看样子,你还真的是上瘾了!
我继续翻白眼。
麦乐就安然地躺在床上,脸上毫无血色,面色苍白地看着我和纪戎歌斗得你死我活!
晚上,纪戎歌从饭店里买回的饭,她看都没看一眼,只是对着我说傻话。她说,其实,我什么都不想吃,什么都不想要,莫春,你知道吗?我最终的思想是将自己埋起来,埋进沙子里面,然后不呼吸。你说,我能长成什么?
柳树?
杨树?
梧桐?
还是小草?
长成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做人!
她咬着嘴唇,说,莫春,只要不再做人!
我听得满心痛楚,我看着麦乐说,麦乐,你告诉我!那个浑蛋是谁!我一定要去杀了他!剁了他!如果我都不能保护你,还有谁能保护你啊!
麦乐不看我,只是喃喃,长成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做人!纪戎歌就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轻轻的一声叹息。
最后,麦乐对着我,诡异地笑,她说,莫春,我他妈的更想保护你!说完,她就哭,她说,莫春,我们不要这样生活了,不要了。
就在她还没有吞住哭声的时候,白楚的电话打了进来,他的话,在我的操作失误下,从扬声器中说了出来,让我更想哭,他说,莫春,麦乐没事了的话,你就赶紧帮我照顾一下溪蓝吧!医生说她可能不行了……我想去着手我们的婚礼,我今生一定要娶她,我答应她的!一定要娶她!
我差点没喊出来,我想说,你他妈的有毛病,溪蓝她妈的还未成年呢!
白楚的电话挂掉之后,麦乐和纪戎歌双双斜视着我。
纪戎歌轻轻地一笑,唇角淡淡一勾,说,你还不赶紧去照顾溪蓝,照顾好了,你可就是续弦有望了!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二十一、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
人在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在难过的时候,也会忘形。
此时,难过到忘形的我,在纪戎歌那句恶毒的“续弦”刺激下,大脑抽搐不已,很莫名地端起盛着他给麦乐买回的晚饭的盘子,一声不吭地往嘴巴里塞,茶色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嘴巴里还发出猪一样“吧唧吧唧”的声音。
这一幕,看得纪戎歌一愣一愣的,他很惊奇地回头,与床上同样在发愣地看着我的麦乐相视。
无言。
可能是长时间眼珠子不动,眼泪终于从凝滞过长的眼睛里迸裂而出,落进了碗里,饭菜也在那一刻变得异常的苦涩难咽。
麦乐见此情景,停止了发呆,立刻从床上奔下来。
她抚摸着我几乎僵硬的脊背,说,哎呀,莫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嘛,白楚不过是一时冲动才说想结婚而已,你知道的,搞艺术的都喜欢这么情天恨海地折腾,来彰显个性的嘛。再说,溪蓝也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啊。所以,你别担心自己会是续弦啊!别听纪戎歌这张乌鸦嘴,溪蓝死就让她死吧,死了之后,你就是铁定的法律上承认的正牌夫人,绝对沦落不到续弦的地步的!
我抱着麦乐和盘子使劲地哭,其实,我知道麦乐只是在哄我开心,她知道我难受的不是“续弦”这个问题,而是,我如此的喜欢着这个男子,而他却如此理所当然一般地熟视无睹;不仅仅是熟视无睹,还这样没心没肺地忽视践踏我的感觉,随意将自己的苦恼烦躁倾吐在我面前,不管我听到之后心里会怎样的酸,怎样的难过,怎样的翻江倒海。
而这些,聪明如麦乐,她不是不知道。只是,她小心翼翼地捡那些不痛不痒的话题来安慰我。毕竟,我们都是不愿意正视自己淋漓伤口的人。
世界上之所以有夜晚,就是留给那些有伤口的人,给他们一片可以独自舔舐伤口的黑,且不被人发现。
盘子是冰冷的,麦乐的身体有些滚烫的。
这时,我才清醒,我在这里,本是要安慰麦乐的,现在,自己却扮演了一个被安慰的角色。所以,回头看了看在一边眉头紧皱,嘴巴紧抿的纪戎歌,很不好意思地擦擦眼泪。
我对麦乐笑了笑,说,我没什么的,就是突然不开心,突然神经,突然很饿,和白楚没关系的,现在我没事了。
说完,我把吃了个底朝天的盘子放到桌子上。
食物和白楚的话,在我的胃里排山倒海地纠缠着,我却不想再让麦乐和纪戎歌看到我神经质地掉眼泪,于是,抬手试了试麦乐的额头,又试了试自己的。我说,麦乐,你似乎有些发烧。
麦乐就很安静地钻进被窝里,咖啡色的头发散乱在医院白色的枕头上,她看了看我,笑笑,在这个充满了苏打水味道的空间里,她的笑容像一朵寂寞的菊花,随时可能凋谢,一败涂地。
她说,一会儿护士就过来给我送药了,我会测量一下体温的,你不用担心我了。对了,你家莫帆那颗牙齿打算怎么办?给补上吧,要不可怜了一玲珑美少年。
说完,她哈哈一笑,继而又说,还有,莫春,你去看看溪蓝吧,说实在的,从小就那么可怜的一个小姑娘,和父母走散。虽然,莫春,我们讨厌她,但是,我知道,你还是关心她的,毕竟她喊了你那么多年姐姐,不是白喊的。
麦乐最后的这句话,让我的心里又抖起了一阵酸。
我突然回想起很多年前,溪蓝和莫帆整整齐齐地坐在我的面前,我教他们俩唱“排排坐,吃果果”。那时候,我们好小,小到不知道在将来,会有一个叫做白楚的男子,从天而降,将我们置于天崩地裂的对立面。
只不过是,他带她去天明山去画了一辑画,她做了他的模特,他们就这样“郎情妾意”地将自己的生活放在我的伤口之上。
还有,溪蓝,从什么时候起,对我的眼神里有了冰冷的坚硬,只是这种冰冷淹没在她的温柔里,连白楚这样细心的男子都难以发现。唉,毫无天理!好不好!受伤害的是我,不是她,溪蓝。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她开始了这连绵不断的奇怪的病之后,我跟白楚说,她装的!我怎么就记得她以前很强壮呢!
哦。
溪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记得,于远方的“丑事”案发后,溪蓝就被送到了福利院,那天,她被抱走,在那个陌生的肩膀上,她一直都歇斯底里地哭喊,她说,姐姐,姐姐,你们不要我了吗,不要溪蓝了吗?姐姐,我再也不和莫帆抢果果了,我什么都让着他,你让妈妈留下我吧!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二十二、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1
我就追在她的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那件小衫,我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地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凡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坚持说,我哭是我的花格子小衫;而刚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那唯一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言语只能看做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能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的落在我的身前。只有医院里苏打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一种完整的痛疼,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年代。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一样,也仿佛是自言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干脆今夜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的喜欢他。哎,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么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名正言顺地取而代之了。多爽
二十二、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没有如纪戎歌所愿。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去医院照看溪蓝。
我最惧怕别人在我面前给我演一出生离死别的戏,每次在电视机上看这样的情节,我都会哭得眼睛跟牡丹花一样红艳艳,何况这个男主角还是我喜欢的人,我担心那时候我分不清自己的眼泪是为了他们缠绵坚贞的感情还是为了自己爱而不得的破运气。
那天晚上,白楚的电话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上,好在我已调成无声,所以在宿舍里没有遭遇群殴。
手机屏幕上的亮光照在我的枕头上,我侧身看着这个名字,反复地跳跃,跳跃着。有种不死不休的味道。
我想,白楚此时的执著,是不是同我对他的喜欢的执著一样呢?
或者,我和白楚真是蛮相似的人,都是那种不折不扣不死不休的人。只是,他贵如蚕丝一般,我贱如蒲草一样。
此时的他,是想同我发泄他的那些悲愁么?我对他似乎还是蛮重要,能令他这样不眠不休地给我打电话。可是,他打通电话的唯一目的,是不是就是倾吐将要失去溪蓝带给自己的伤心呢?
这个世界上,同样的时空,不同的地点,是不是还有同我一样的女孩子,一直在为那些自己喜欢到心里的男孩子充当忘忧草解语花的职责?
白楚的电话号码最终消失在凌晨的鱼白色中,而我,也昏然跌入了睡梦。
梦里,白楚的眉眼是那么清晰,仿佛触手可及。
他站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像一树繁花,笑容明亮凛冽,就在触目的瞬间如刀片一样割破了我的心脏,然后撇竖横折刻下了他的名字,笔画蜿蜒在我心脏的细纹间,混成一体,于是,我的心沦落在他的名字。于是,我哭了,他还笑得那么明亮。他的手划过我清秀的额际,唇角的弧线极淡,却充斥着一种天生的蛊惑,他笑着说,莫春,你怎么会叫春呢?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二十二、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2
是的,白楚,我也不想叫莫春。
如果我可以叫溪蓝的话,如果我能让你可以多看我一眼,我并没有像你想像中活得那么如鱼得水,那么满不在乎,那么大大咧咧,那么坚强。其实我比那个叫溪蓝的女孩还要细致,还要敏感,还要容易惊恐失措。如果我没有背负那么多心事和生活的压力的话,如果我不需要在莫帆面前站成一堵挡风遮雨的墙的话,那么,我也会细声细气地说话,撒娇,咬着嘴巴一笑,像那朵狗尾巴花一样不胜寒风的娇羞。这一些我都会。
可是,我有我的生活,所以,我不能不坚强。
如果,这样的坚强,让你感觉到是一层厚厚的壁堡,让你也倾吐你的烦恼,倾吐你的心事,以至于可以不在乎我的感觉,那么我宁愿自己迅速风化,风化成一堆柔软的沙,将你埋入我的身体里,然后后人在这座坟茔的软沙上刻字:莫春的白楚!
当我从这堆乌七八糟的梦里醒来时,发现天已经大亮。
我想我该去看麦乐,如果她没有大碍,我就将她接出院,天天给她炖小母鸡,将她的身体补得见不到一丝伤口,永远像以前那个完完整整,臭屁不止的麦乐。
我一边胡乱地扎头发,一边哼着声音,喊了同宿舍的秦岚,让她上课点名时帮我和麦乐答到。
秦岚虽然前些日子被麦乐推门给撞伤了脑壳,但还是一口应承了下来。她很神秘地探过她有些黄瓜型的脑袋来问我,听说,麦乐住院了?她怎么了?
我眼珠子转都没转,轻轻应了一下说,这女人领舞的时候,从舞台上扭了下来,把屁股给摔成四瓣了。
秦岚一见没有什么可打听的消息,便收拾起课本冲出了寝室,离开前回头眨了眨眼睛说,替我问候一下那个屁股跌成了四瓣的姑娘。说完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继续补上,对了,莫春啊,我听人说,你最近常和一开宝马的帅哥来往,恋爱了?
我哼哼了两声,看了看秦岚那张柔弱的细条条脸,说,秦岚,你毕业后可不愁工作了,去做狗仔队还真不错的。
秦岚斜了一下嘴巴,说,不和你这个没诚意的女人说话了,一点都不诚恳,姐妹们想替你把一下恋爱的关,不说拉倒!
我收拾好自己之后,反复在镜子中审视自己,就在和秦岚说话之前,我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脸是这样的圆满,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属于小脸美人,怎么和秦岚那张小细条条黄瓜脸一比较,我立刻觉得自己的脸就变成了发面包子了呢?
下楼的时候,碰到黄小诗,她看了看我,问,听说麦乐住院了?怎么回事儿啊?
我张了张嘴巴,又闭上,我说,没什么的,就是在酒吧领舞的时候,摔了下来,屁股摔伤了。
黄小诗不信任地看着我,漂亮的眼角微微下垂,说,哦。可是我听邱总说,他也是听别人说的,麦乐当时流了很多血……
我的心微微一凛,邱总?难道黄小诗真的和他……
黄小诗见我沉思的表情,才发觉自己只是着急知道真相,说话也没有考虑,就出了口,不觉笑笑,说,哦,我和那个邱总不熟,只是……
我低头,说,麦乐没事的,你别担心。我要给她买早餐送去了。
我走的时候,黄小诗问了一句,莫春,你和麦乐是不是都讨厌我了?你们和我疏远了后,我连朋友都没有了。莫春,我是黄小诗,是你和麦乐的朋友,不是你们俩的敌人!
我迟疑地停住了脚步,黄小诗的声音让我心生不忍,我说,你别想多了。麦乐这姑娘也就一时色迷心窍,想到自己的初恋丧失在你手里,才会这样子的。她会忘记的。你别担心,我会跟她说的。
黄小诗就擦了擦眼睛,说,那,莫春,你好好地照顾麦乐啊。其实,我也很想去看看她……黄小诗说后面的话的时候,声音几乎低到了嗓子里,让我满心难受。
我看了看她,笑了笑,说,我去了,你回去好好休息吧。说完,我担心我再次难过,就火速冲下了楼去。
结果,一下楼,就看到白楚立在我们的公寓楼下,湖蓝色的衬衫,衬着他幽静的眼神,很剔透的感觉,就在那一瞬间,这个男子就像涨潮的海水一样,漫过了我心脏的沙滩。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二十三、纪戎歌说,莫春,你不能不说,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1
白楚走的时候,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转头想对着太阳笑一笑,却看到纪戎歌那张无比鲜艳狰狞的大脸。我吃惊地将眼泪落在半空中,让它们立正稍息保持原地不动。
我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他也很尴尬地笑了笑,说,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在这里。
我的鼻子皱了一皱,眼泪来得更急遽了,我说,你,全都看到了?
他说,我不是偷窥狂啊。我只是今天来你们学校办公事啊,然后就看到你一大清早对着一丑陋无比的男人猴急猴急地表白。我也不愿意看到这“丑陋的社会现象”啊。可是谁让我运气背,偏偏看到了。我也不愿意这么倒霉啊,这说明我最近打官司肯定会狂输不止啊。他想了想,又笑,说,莫春,你不能不说,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不过,你这么好看的小女孩能被这么难看的大老爷们给拒绝了,还真是我没想到的,那男人不是一般的没眼光,你还哭什么哭?
纪戎歌的话,让我的心更酸了,我扁了扁嘴巴,可是,他明明是好看的,明明是我喜欢的,明明……
纪戎歌拍拍我的肩膀说,好了,哪里来的那么多“明明”,人家明明就不喜欢你,你再猴急也是没用。
纪戎歌这安慰性的一拍,力度有些大,将我本来收在半空中的眼泪全部给拍了出来,决堤而流。我将脑袋靠在纪戎歌的胳膊上,伤心地哭,我说,麦乐就不给我出好主意,早知道会被拒绝,我真不该表白啊。现在好了,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纪戎歌的身体在我脸靠上去的那一刻,微微地僵直了一下,随后,他还是拍拍我的脑袋,恋爱,就像打官司,是个技术活。慢慢来吧!
我突然发现,纪戎歌的话和他的容颜一样,都是令人身心愉悦的。他的话无疑给了我巨大的力量。我说,你的意思我还有胜利的希望?
纪戎歌很泄气地看着我,你不一定非要一棵树上吊死好不好?
我擦了擦眼泪,没办法,我就喜欢上这棵树了。
纪戎歌的手挥向校园里的那些行走不止的“小树苗”,然后又指了指自己这棵“大树苗”对我说,其实,就在你的眼前,还有这么一片森林,你还惆怅个球啊!
纪戎歌的话,最终让我展颜。我问他,你这个“球啊球啊”的,是你们的法律术语么?
纪戎歌笑了笑,律师就是见了人说人话,见了鬼说鬼话,见了球就说球话。
他的话,让我笑了一下。虽然,心还是有些落落和郁闷。但是无所谓,这个智商很高的男人都说了,恋爱,就像打官司,是个技术活,得慢慢来。那么,前面的那些年,我都输了那么多次,为何不能多学习一下技术,好好的将这场恋爱做好呢?
纪戎歌看了看我微笑的脸,怎么?不哭了?
我点了点头,我要用整片森林来练好自己的技术活,然后,再专攻我的大树哈哈哈哈。说完,我仿佛看到了白楚娇羞万分地站在我的面前,喊我相公。
纪戎歌好奇地看了看我,你在想什么呢?两只眼球那么色迷迷的?
我说,没什么,通过你,我才知道,原来我没砍倒那棵大树是我的技术不到,想想也是,白楚是我的初次暗恋啊,一个连初恋也没有的女生,怎么能砍倒那么大的树呢?所以,我要通过无数次的恋爱,来总结经验,最后,修炼成精!
纪戎歌说,那你把初恋献给我吧,我乐意吃亏,乐意让你学习经验。说完,他就眉飞色舞地笑。
我很干脆地说,好。
纪戎歌绝对没有想到我是这样的爽快,拿着恋爱跟吃早餐一样,就这样马马虎虎的说恋爱就恋爱了,所以,他收住了笑,眼睛瞪得跟包子一样,嘴巴也说不出下文。
就在他发愣的那一刻,我的手很轻巧地穿过他温暖的掌心,轻轻地拉住了他,我很小声地说,满眼甜蜜,我饿了,我想吃早餐。
我估计我的这些没有预兆的变化,让他应接不暇,以至于恍然梦中。一直在调戏我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如今,他居然被我调戏了!